促進幼兒自我覺察能力的發展-蔡雨璇

促進幼兒自我覺察能力的發展-蔡雨璇 (延伸訪問) https://www.tacadd.org.tw/2025/07/2.html 在先前的專訪中,奇美醫院復健科臨床心理師蔡雨璇曾將自我覺察比喻為「孩子內心的觀察者」,指出這項能力如何幫助孩子在日常生活中觀察自己與調整行為。她提到,學前階段是孩子開始發展自我認識與行為調整的時期,家長的陪伴與引導尤為重要。為進一步探討這一話題,台灣兒童青少年發展障礙學會再次邀請蔡心理師以皮亞傑(Jean Piaget)的兒童發展理論出發,一同深入剖析自我覺察在各階段的可能特徵與培養策略。 感覺運動期(Sensorimotor Stage,出生至約2歲) 這一階段,嬰兒透過感官和動作與環境互動,逐漸開始區分「自我」與「外部世界」。例如,他們可能意識到自己的動作(如伸手)能影響環境。 研究(如鏡子測試)表明,自我識別能力(如認出鏡中的自己)通常在18-24個月左右出現,這也是基本自我覺察的開始。 前運算期(Preoperational Stage,約2歲至7歲) 幼兒開始使用語言描述自己(如「我」、「我的」),並形成初步的自我概念。他們能意識到自己是獨立的個體,但由於思維仍以自我中心(egocentrism),較難從他人的視角看待自己,自我覺察仍較為局限。 例如,孩子可能開始會知道自己喜歡什麼,但無法完全理解自己的行為如何影響他人。 具體運算期(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,約7歲至11歲) 隨著邏輯思維的發展,兒童的自我覺察變得更細緻。他們開始能夠反思自己的行為,並理解自己與他人的關係。例如,他們可能會意識到自己的情緒或決定對他人的影響,並能根據具體情境調整行為。不過,此時的自我覺察仍以具體經驗為基礎,尚未進入抽象層面。 形式運算期(Formal Operational Stage,約11歲及以上) 青少年開始發展出抽象思維和內省能力,能深入反思自己的思想、情緒及身份。他們可能開始探索「我是誰」這樣的哲學問題,並從社會角色與價值觀等多角度審視自己,展現出批判性與系統性的自我覺察,此階段達更高層次的自我覺察。 基本自我識別約始於感覺運動期末期,而更具抽象的自我覺察概念則會在形式運思期逐漸展開。 促進幼兒自我覺察的實用策略 自我覺察的培養應順應個別兒童的發展階段,而根據幼兒的年齡與發展階段,...